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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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大连市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
组织开展2025年(nián)大连市高校毕业生
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(gōngzuò)
关于组织(zǔzhī)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(gōngzuò)的通知
各(gè)区市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(社会管理局),高新区党群工作部,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各在连有关院校:
根据《转发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教育厅、辽宁省财政厅(cáizhèngtīng)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(jiù)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〉》(大人社发〔2024〕104号)要求,为(wèi)做好我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(qiúzhí)补贴的申报、审核和发放等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(rúxià):
一、补贴对象和标准(biāozhǔn)
(一)补贴对象: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(jiātíng)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、特困(tèkùn)人员、残疾、烈士子女(zǐnǚ)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jìshī)班、技师班和特殊教育(tèshūjiàoyù)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以下统称“申领人”)。
毕业学年指从(zhǐcóng)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。
(二)补贴(bǔtiē)标准: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。
申领人的身份证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(xiāngguān)证明(包含毕业时间、培养层次(céngcì)、所学专业等信息),同时(tóngshí),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、所在家庭经过(jīngguò)年检的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(shēnghuó)保障证》;
(二)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、由户籍地(hùjídì)街道(jiēdào)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;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(duìxiàng)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,乡镇(街道)及以上(yǐshàng)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zhènxīng)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;
(四)特困人员提供有效的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(zhèng)》;
(五)残疾毕业生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(zhèng)》;
(六)烈士子女毕业生(bìyèshēng)提供户口簿、父亲或母亲(mǔqīn)的《烈士证明书》及存根;
(七)孤儿(gūér)(含事实(shìshí)无人抚养儿童)毕业生提供本人的《儿童福利证》;
(八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(de)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。
以上申领材料(cáiliào)均需提供原件、电子版扫描(sǎomiáo)件及复印件。申领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,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(héfā)部门提供证明,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和所在院校(yuànxiào)共同提供,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。
三、补贴申领(shēnlǐng)及发放流程
(一)组织申报。各院校组织申领(shēnlǐng)人登录“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网厅平台”,登录网址(wǎngzhǐ):https://ggfw.lnrc.com.cn/ehrss/login/),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(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(de)支行信息,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),并按要求(yāoqiú)上传(shàngchuán)申领材料(cáiliào)电子版扫描件。
(二)院校(yuànxiào)初审。各院校组织申领人填写《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(biǎo)》并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进行线下资格初审,将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,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、申领人姓名、身份证号(须隐去部分位数)、补贴标准及具体(jùtǐ)金额等信息。经公示无异议的(de),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(quèrèn)。
(三)材料报送。各(gè)院校将加盖公章的《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》原件、申领材料复印件(fùyìnjiàn)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(diànzibǎn)扫描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。
(四)地区(dìqū)复审(fùshěn)。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“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省系统”,登录网址:http://10.56.8.77/portallogin/#/),依据申领材料进行(jìnxíng)复核,并(bìng)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相关(xiāngguān)要求须与院校公示保持一致。公示结束后,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,并于2025年9月(yuè)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。
(五)补贴发放。各地区人社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,务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(zúé)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,并及时(jíshí)登录省系统更新(gēngxīn)补贴发放状态。
(六)材料留存。各地区人社(rénshè)部门须做好(zuòhǎo)申领材料归档工作,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补贴(bǔtiē)发放凭证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。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(de)一项重要的就业帮扶政策,是上级考核的重点任务。各(gè)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(gōngzuò),确保应享尽享、不漏一人(yīrén)。
(二)严格(yángé)审核,完善机制。各院校及各地区(dìqū)人社部门须严把审核关,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、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,确保补贴(bǔtiē)对象、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。
(三)落实政策,跟踪问效。各院校及各地区(dìqū)人社部门要(yào)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。同时,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情况,了解和掌握(zhǎngwò)政策落实效果。
大连市(dàliánshì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6月16日(rì)
附件1: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(shēnlǐng)表
(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bǎozhàngjú))
各地区人社(rénshè)部门联系方式


大连市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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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(gōngzuò)
关于组织(zǔzhī)开展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(gōngzuò)的通知
各(gè)区市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(shèhuì)保障局(社会管理局),高新区党群工作部,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,各在连有关院校:
根据《转发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辽宁省教育厅、辽宁省财政厅(cáizhèngtīng)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(jiù)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〉》(大人社发〔2024〕104号)要求,为(wèi)做好我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(qiúzhí)补贴的申报、审核和发放等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(rúxià):
一、补贴对象和标准(biāozhǔn)
(一)补贴对象:学籍地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(jiātíng)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、特困(tèkùn)人员、残疾、烈士子女(zǐnǚ)、孤儿(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jìshī)班、技师班和特殊教育(tèshūjiàoyù)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,以下统称“申领人”)。
毕业学年指从(zhǐcóng)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。
(二)补贴(bǔtiē)标准: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补贴。
申领人的身份证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(xiāngguān)证明(包含毕业时间、培养层次(céngcì)、所学专业等信息),同时(tóngshí),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、所在家庭经过(jīngguò)年检的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(shēnghuó)保障证》;
(二)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、由户籍地(hùjídì)街道(jiēdào)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;
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(duìxiàng)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,乡镇(街道)及以上(yǐshàng)相关部门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(zhènxīng)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;
(四)特困人员提供有效的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(zhèng)》;
(五)残疾毕业生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(zhèng)》;
(六)烈士子女毕业生(bìyèshēng)提供户口簿、父亲或母亲(mǔqīn)的《烈士证明书》及存根;
(七)孤儿(gūér)(含事实(shìshí)无人抚养儿童)毕业生提供本人的《儿童福利证》;
(八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(de)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。
以上申领材料(cáiliào)均需提供原件、电子版扫描(sǎomiáo)件及复印件。申领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,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(héfā)部门提供证明,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和所在院校(yuànxiào)共同提供,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。
三、补贴申领(shēnlǐng)及发放流程
(一)组织申报。各院校组织申领(shēnlǐng)人登录“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网厅平台”,登录网址(wǎngzhǐ):https://ggfw.lnrc.com.cn/ehrss/login/),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(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(de)支行信息,社会保障卡须确认已开通金融功能),并按要求(yāoqiú)上传(shàngchuán)申领材料(cáiliào)电子版扫描件。
(二)院校(yuànxiào)初审。各院校组织申领人填写《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(biǎo)》并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进行线下资格初审,将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,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、申领人姓名、身份证号(须隐去部分位数)、补贴标准及具体(jùtǐ)金额等信息。经公示无异议的(de),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(quèrèn)。
(三)材料报送。各(gè)院校将加盖公章的《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》原件、申领材料复印件(fùyìnjiàn)及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(diànzibǎn)扫描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。
(四)地区(dìqū)复审(fùshěn)。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“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省系统”,登录网址:http://10.56.8.77/portallogin/#/),依据申领材料进行(jìnxíng)复核,并(bìng)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相关(xiāngguān)要求须与院校公示保持一致。公示结束后,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,并于2025年9月(yuè)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。
(五)补贴发放。各地区人社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,务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(zúé)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,并及时(jíshí)登录省系统更新(gēngxīn)补贴发放状态。
(六)材料留存。各地区人社(rénshè)部门须做好(zuòhǎo)申领材料归档工作,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补贴(bǔtiē)发放凭证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。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(de)一项重要的就业帮扶政策,是上级考核的重点任务。各(gè)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(gōngzuò),确保应享尽享、不漏一人(yīrén)。
(二)严格(yángé)审核,完善机制。各院校及各地区(dìqū)人社部门须严把审核关,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、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,确保补贴(bǔtiē)对象、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。
(三)落实政策,跟踪问效。各院校及各地区(dìqū)人社部门要(yào)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。同时,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情况,了解和掌握(zhǎngwò)政策落实效果。
大连市(dàliánshì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6月16日(rì)
附件1: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(shēnlǐng)表
(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bǎozhàngjú))
各地区人社(rénshè)部门联系方式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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